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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所需资料
1、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
2、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;
3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;
4、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-8张(自照);
5、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
6、属于非中文表述的,还应当提供和审核其中文翻译文本;
7、根据新规定需要提交的有关资料。
二、办事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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步 骤 |
业务岗位 |
办理地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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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步 |
身体检查 |
各医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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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步 |
报名 |
培训班、驾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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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步 |
受理、审核资料 |
驾驶员业务厅2号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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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步 |
参加法规学习 技能训练 |
考试中心及各培训机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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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步 |
科目一考试 |
考试中心教学楼二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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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步 |
科目三考试 |
考试中心考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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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步 |
核发驾驶证 |
驾驶员业务厅2号窗 |
三、温馨提示
1、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,应当考试科目一。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(A1)、牵引车(A2)、中型客车(B1)、大型货车(B2)机动车驾驶证的,还应当考试科目三;
2、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身份证明,是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;
3、申请人为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,不审核《身体条件证明》;
4、与我国签订互认机动车驾驶证协议不需要考试的,按照协议执行;
5、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持境外
机动车驾驶证申请的,考试按照外交对等原则执行;
6、科目一考试时间为45分钟,考试成绩达到90分以上才合格;
四、考试中心地址/咨询电话
东莞市莞龙路上桥路段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中心;
电话:22265001转2500
五、办公时间:上午8:30—12:00、下午14:00—17:30(节假日除外)
六、业务咨询电话:22619283、23087851;监督投拆电话:22265900
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编印
来源:东莞汽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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