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欲知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期,可上车管所信息栏查询 4月7日,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公布东莞902辆机动车已经达到报废期限,由于机动车所有人逾期没有办理注销登记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九条规定,目前车管所已经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和行驶证作废。 交警提醒,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后,车辆的性能、安全系数都会降低,极易引发交通事故,因此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时应该及时报废,不得继续上路行驶。 对驾驶拼装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的,交警部门将收缴车辆,强制报废,对非汽车类机动车驾驶人处一千元罚款,对驾驶汽车驾驶人处一千五百元罚款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 车管所工作人员说,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,车管所将继续落实公告制度,定期或不定期对达到报废标准期限的车辆进行公告,督促车主前来办理注销登记。 如何知道自己的车辆是否达到报废期限呢?交警提醒,可以登录东莞市机动车驾驶员协会信息网(http://www.dgjx0769.org/)中车管所信息栏中进行查询。(记者 刘志斌 通讯员 阎海滨) |
来源:东莞汽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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