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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昨日从交警部门获悉,目前东莞有26757个汽车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满一年而面临被注销。这些驾驶证一旦被注销,想要拥有驾驶证必须重新参加考试学习。
据车管所工作人员介绍,自2004年5月1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实施后,对驾驶证的换证做出了明确的规定:要求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满前90日内,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。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,驾驶证将被注销。
目前这些驾驶证被注销的原因主要有:一是由于一些机动车驾驶人对现行的驾驶证的相关规定不甚了解;二是疏忽大意,由于驾驶证的有效期为六年,时间比较长,驾驶人可能关心不够,以致没有按规定换证,导致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被管理系统自动注销等后果。
车管所介绍,驾驶证一旦被注销,再想拥有驾驶证,就必须重新参加考试。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:如果信息改变应马上到车管部门更改驾照资料。驾驶人如果持注销的驾驶证驾驶车辆,一旦被交警查获,可以按照无证驾驶进行处罚,即可以处以15日以下拘留,驾驶非汽车类的,处以1000元罚款,驾驶汽车的,处以1500元罚款。
目前,车管部门采取了拨打电话、寄信等多种方式通知到期未换证的驾驶人;通过电台、电视台、报纸等媒体,宣传有关法规规定,定期发布通告;在驾驶员协会网页上刊登未按时换证人员的名单。从2007年4月起,在换领驾驶证和新领驾驶证时,在驾驶证副证上打印了换证时间和需要提交身体证明时间。但由于一部分人登记地址有误或者是登记地址不详细,登记电话及联系方式的改变,致使交警部门发出的信件被退回,无法通知到位。
对于很多市民关心的如何办理驾驶证恢复手续,交警部门提供了一份详细列表:1、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2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/复印件;3、《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》;4、驾驶人的身份证原件/复印件;5、白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,驾驶人持上述证件到车管所驾驶证业务厅办理即可。(通讯员 阎海滨)
来源:东莞汽车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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